財團法人台灣省苗栗縣月稱光明寺115年「苗栗縣月稱光明寺日常老和尚勵學獎助辦法」
申請期間: 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0日
申請資格:
1.設籍苗栗縣或在苗栗縣就讀之在學學生(不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
2.家庭清寒、政府列案之低收/中低收入戶。
3.家庭突遭重大變故(需有具體證明)或罹患重大疾病者。
獎助金額:
國小組:每名新台幣 2,000 元。
國中組:每名新台幣 2,500 元。
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組:每名新台幣 3,000 元。
大專組:每名新台幣 5,000 元。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3.前一學期成績單。
4.清寒證明(村里長證明、低收證明)或重大變故證明、診斷證明。
申請與頒發方式:
1.通常由學校彙整申請文件後寄送至指定地點。
2.通過審核之學生,必須親自出席由月稱光明寺舉辦的頒獎典禮領取,未出席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