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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轉知-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說 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及該會113年8月23日建大教字第113021號函辦理。
二、 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及檢附證件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辦法、申請書等內容辦理;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均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請學校審核彙整下列表件,於113年10月17日(星期四)前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寄至承辦學校本縣饒平國民小學(雲林縣莿桐鄉饒平村饒平路1號):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蓋本學期註冊章,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6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請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2擇1)。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中低收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由學校證明推薦,1校至多推薦2位學生。
   (六)由饒平國小代為審查申請資格,並將合格申請資料彙整成冊、建立電子檔,偕同基金會辦理審查事宜。
   (七)錄取名單之公布及獎學金之發放由該基金會負責辦理。
四、 本案聯繫窗口饒平國民小學鐘淑芬小姐,聯絡電話05-5842071分機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