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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轉知-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提供家境清寒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

說 明:
一、 本會為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努力向學,提供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一學年1萬5仟元以補助其就學相關費用,敬請公告給有需求學生。
二、 助學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凡就讀於雲林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
   2.設籍雲林縣但跨縣市就讀縣內未有科系之家境清寒者,得特案申請。
   3.設籍雲林縣但就讀免試入學之共同學區內高中職日間部之家境清寒者。(依教育部核定之該學年「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及各共同學區公告之學校為主)
   (二)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12小時以上志願服務,志願服務不限任何志工運用單位或地區。
   (三)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
   (四)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已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三、 上述『設籍雲林縣但就讀免試入學之共同學區內高中職日間部之家境清寒者』,依據教育部核定『113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一覽表』,有下列情況者,可提出申請:
   (一)就學區於二崙鄉、西螺鎮、林內鄉,經由免試入學申請就讀北斗家商。
   (二)就學區於林內鄉,經由免試入學申請就讀竹山高中。
   (三)就學區於北港鎮、元長鄉、水林鄉、口湖鄉、四湖鄉,經由免試入學申請就讀嘉義縣市內19間高中職。
四、 受領本會『國中國小助學金』之國三畢業生,符合本辦法助學對象及條件者,可提前於開學前受領第一學年(高一)新台幣伍仟元助學金,入學後再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審核復再核發壹萬元。
五、 自113學年起將實施上申請,不再收紙本申請書,學生需先至本會線上系統申請,再經校方線上初審、送件。
六、 受領助學金之學生及家長需於本會指定日期至指定場所親領。(日期另行通知)
七、 以上發放辦法,若有疑問,請洽本會專案承辦人林倩如633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