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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轉知-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辦理山西籍學生一一二學年度助學金

說 明:
一、 本會援例辦理山西籍學生一一二學年度助學金,自一一三年至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為申請時間,(各校截止期限自定),隨函檢附本會助學金辦法一份,申請表一份,煩請惠予代為公告,俾貴校山西籍學生一體週知,依限申請。申請表得向本會來函索取,或依格式尺寸自行影印備用。
二、 此項助學金為普遍的補助性質,不排除其他任何獎助學金。
三、 貴校山西籍學生之申請表請予彙總辦理,本會不接受個別申請,並請於申請期間截止日期前寄送本會。(以郵籤為憑)